各学院(部):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修订)》(南林评〔2023〕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第十二届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学校成立校、院(部)两级督导组织。院(部)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由各院(部)负责聘任,并颁发聘书。院(部)级教学督导组根据学院承担的教学任务及教师人数聘任不少于2名教学督导,体育教育部聘任1名教学督导,分校区聘任5名以上教学督导,设组长1名,具体见各学院(部)督导组成员名额分配情况表(附件1)。院(部)级教学督导组在分管教学负责人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选聘条件 1.院(部)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由教学效果好、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本院(部)优秀在职和退休教师组成。 2.督导组换届与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同步,聘期内督导组成员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三、工作职责 校、院(部)两级教学督导组采取统分结合、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方式开展工作。院(部)级教学督导组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督导,以督为主。 院(部)级教学督导组工作职责。院(部)级教学督导组对本单位各教学工作的过程、环节及效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协助学院(部)落实学校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同时,参与校教学督导组安排的相关活动。具体职责: 1.检查、督促本单位各系、教研组教学管理工作及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 2.检查、诊断本单位教学工作存在的问题,向学院(部)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反馈教学工作信息,提出改进和加强教学工作的意见和措施; 3.对本单位各教学环节和开设课程进行随机听课或检查,教学督导成员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4节次,涉留学生本科课程每学年督导听课不低于1次,填写《督导组听课评价表》,及时分析、总结、反馈任课教师的授课情况,帮助任课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4.协助指导与考核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5.对首次讲课的本院(部)新进校教师或非教学岗编制教师,及时开展随堂听课并给出初步评价意见,评价良以上者报请校督导组复听; 6.对教师的教案、讲稿、教材、教学课件、试卷、毕业设计(论文)归档等教学基本资料进行检查,规范本院(部)的教学档案; 7.参与本单位各类座谈会、教学检查、教学竞赛、考试检查等教学活动; 8.每学期召开院(部)级督导交流会,期末进行院(部)级督导工作总结并提交总结报告。 四、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认真做好动员、选聘工作,并于2023年11月21日中午12:00前,将院(部)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拟聘名单签字盖章后送至教学评估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616781986@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娟,联系电话:85427176,联系地址:老图书馆207室。 附件:1.各学院(部)督导组成员名额分配情况表 2.南京林业大学 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名单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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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做好第十二届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的通知附件.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