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10号),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内容(附件1)。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1月15日前提交材料纸质版《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提交至老图书馆201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njfu.edu.cn。联系人:高江勇;联系电话:85428253。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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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各单位: 现转发《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2〕10号),具体申报要求详见通知内容(附件1)。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11月15日前提交材料纸质版《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2份)提交至老图书馆201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gjy@njfu.edu.cn。联系人:高江勇;联系电话:85428253。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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