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评2018【3】号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校历第10周至第11周(5月2日至5月13日)。 二、检查内容 加强教师教学规范和学生课堂纪律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相符程度等。 2.实践教学情况:主要检查实习、实验等计划执行情况及效果等。 3.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文件(教案、讲稿或PPT课件、教学日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作业批改、随意调停课等情况。 4.学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及旷课情况,课堂上吃零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 5.优秀教学质量课程的过程评价:对本学期申报的优秀教学质量课程组织院教学督导听课、青年教师听课学习等。 6.教学材料归案情况:全面检查、整理上学期归档的教学材料。 三、检查要求 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各学院(部)可采取听课、召开座谈会、观摩等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地了解各教学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相互听课。要求任课教师每人至少听课一次,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并填写《听课记录表》。 2、教学专题研讨。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项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教学法研讨、示范课、教学竞赛等活动,为教师提供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机会。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报送材料要求 1、4月2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计划表》交至教学质量科 2、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撰写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各学院(部)于5月18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送交教学质量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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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