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林评【2017】5号 各学院(部): 根据本学期教学工作安排,近期将开展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校历第10周至11周(11月6日至11月19日)。 二、检查主要内容 巩固审核评估评建成果,加强教师教学规范和学生课堂纪律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相符程度等。 2.实践教学情况:重点检查实验课程教学进度、实习教学安排等执行情况。 3.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文件(教案、讲稿或PPT课件、教学日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作业批改、随意调停课等情况。 4.学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及旷课情况,课堂上吃零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 5.优秀教学质量课程的过程评价:对本学期申报的优秀教学质量课程组织院教学督导听课、青年教师听课学习等。 6.学生评教:为及时了解学生对课程教学的建议,加强师生交流,在学期中进行一次诊断性评价,各学院组织学生对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教学状况征求意见。 具体步骤如下; (1)评教系统网址:http://223.2.96.8/ProjectEV/Login.html或教务处网站(http://jwc.njfu.edu.cn/—左侧应用平台—学生评教系统)。 (2)11月6日至11月14日,学生登录评教系统,分别对每门课程进行评价,只提出对所上课程的意见和建议,不打分。 (3)11月16日开始,任课教师登录评教系统,及时查看学生提出的建议,并通过各种方式(课堂、线上等)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或建议向学生进行反馈。 7.教学材料归档:全面整理、检查上学期教学材料。 三、检查要求 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各学院(部)可采取听课、召开教师座谈会、观摩等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地了解各教学环节。具体要求如下; 1、教师相互听课。要求任课教师每人至少听课一次,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并填写《听课记录表》(见附件1)。 2、教学专题研讨。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项教学活动,如集体备课、教学法研讨、示范课、教学竞赛、教学思想大讨论等活动,为教师提供互相交流、互相学习的机会。 3、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会,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四、报送材料要求 1、11月6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计划表送交教学评估办公室。 2、11月24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听课记录表、听课情况统计表送交教学评估办公室。
附件 :
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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