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8访问量 :108

南林评【2017】2号

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7年学校职称评聘工作的安排,将开展对今年拟申报高一级(包括教师和思政系列)职称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学院(部)考核和学校审核两级进行。

二、学院(部)考核

(一)考核内容

1、学生评价

2、教学督导评价

3、学院(部)评价,包括学院(部)领导听课情况;教师教学文档资料完备情况(近三年教案和讲稿、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试卷材料、指导毕业设计(论文)材料、各类教学总结等);教师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及成效(包括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奖励情况)。

(二)考核工作组织

各学院(部)成立以分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院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

(三)考核方式

学院(部)根据学生评教、校院督导组评价、学院(部)评价,给出院教学质量小组考核意见。教学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定量计算,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学院评价所占比例分别是4、4、2。学生评教和督导评价根据近三年采用的数据取平均值计分,(各单项指标均分有效数字保留小数点一位,综合项分值按四舍五入取整;督导评价等级换算为:优+ 96分、优94分、优 91分、良+ 88分、良85分、良 81分)。

(四)日程安排

1、4月21日前,各学院(部)将申报职称教师名单报教学评估办公室教学质量科。

2、4月28日前,教学评估办公室将相关教师的学生评教和督导组听课结果返回各学院(部)。

3、5月5日前,各院(部)组织拟申报职称教师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文档资料执行情况及成效的现场材料展评。

4、5月10日前,各院(部)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学生评教、教学督导评价和学院评价得分,给出每位被评教师综合得分所对应的综合评价等级(换算标准:优+ 96-100分,优 93-95分,优 90-92分,良+ 87-89分,良 84-86分,良 80-83分)。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用表)》、《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表》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评价汇总表》,并将《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表》送教学评估办公室教学质量科(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学校审核

1、学校成立2017年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 浩

副组长:闵永军  陈大胜

成  员:邱正祥  杨  平  周统建  殷德顺  王石发  徐信武  毛连山

        陈凤毛  徐 勇  郑梅生  潘  彪  黄  新  杨加猛  卫  欣

        朱正礼  赵  兵  蒋华松  鲍志坤  管雪松  郁舒兰  景  宜

        韩宝睿  吴永波  王亚玲  施建兵 汪贵斌 金  晶  刘海龙

秘  书:郭  娟

2、5月12日前,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审核各学院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考核结果。

  

 

                    南京林业大学

                  二O一七年四月十八


 

附件:附件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用表).doc
          附件2: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表.doc
          附件3: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评价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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