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扎实推进《江苏省“十四五”教育科研发展规划》(苏教教科〔2022〕1号)落地见效,更好发挥教育科研支撑驱动引领教育强省建设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定于今年6月份起启动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本年度课题设“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重点课题”“专项课题”三类。
战略性与政策性重大招标课题是为省委省政府和省教育厅相关教育重大决策服务,重在聚焦江苏高标准建设教育强省与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前瞻问题,致力于集中攻关并产生具有标志性的重大决策咨询报告和政策建议等研究成果而设立的课题。具体申报另行通知。
重点课题是围绕当前党和政府重点关注的教育发展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急难愁盼”问题、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而设立的课题。
专项课题是聚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单位)或省级研究机构委托设立的专项课题和省教育科学规划办自主设立的专项课题构成。其中,委托专项课题包含:教育考试招生研究专项、陶行知教育思想研究专项、叶圣陶教育思想研究专项、教师发展研究专项、“大思政课”研究专项、人工智能赋能教育教学研究专项、教育智库研究专项等。自设专项课题包含:苏教名家专项、青年专项、乡村教师专项、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等。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重点课题和自设专项课题可在《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主要研究领域》(见附件2)的指引下由申报人自主确定课题名称。
委托专项课题须根据《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委托专项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3)所列出的选题进行申报,不得修改课题名称,每个选题原则上最多立项1项课题。
(二)申报人资格要求
1.申报条件
申报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有关管理规定。
重点课题、委托专项课题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个人。
苏教名家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公布的2025年度“苏教名家”培养对象。
青年专项申报人须为省内从事教育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乡村教师专项申报人须为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中认定的在乡村学校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
教育科研特色项目研究所专项申报人须为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教育科研项目研究所的主要负责人。
课题申报人原则上为1人,确需双人申报的,其申报身份均须符合相应课题类别的申报人条件。
2.有以下任一情况的申报人,不得申报。
有主持在研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主持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被撤项未满3年的。
(三)名额分配
课题实行限额申报,各地各高校具体申报名额详见附件4。师范院校、有教育学科的本科层次高等学校、在近两年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中获得“优秀”等第较多的设区市与高校可以适当增加申报名额。
三、申报程序
请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按要求认真组织遴选与推荐工作,并对遴选结果进行公示(不少于七个工作日)。
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将于2025年8月1日00:00至2025年8月29日17:00开放。
在平台开放期间,通过遴选的申报人须完成网络申报工作,各设区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各高等学校须将盖章版公示结果(PDF)上报至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并完成课题申报审核工作。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或审核事项。
四、其他
本次申报不收取任何费用。
《申报书》《评审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在附件1中下载。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我校申报时间:请各申报单位于2025年7月18日前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书一式三份和汇总表)至老图书馆201室,逾期不予受理。联系人:高江勇 联系电话:025-85428253,电子邮件:gjy@njfu.edu.cn。
附件:1.2025年度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材料
(重点课题申报书、专项课题申报书、评审活页、申报汇总表)
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
省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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