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09访问量 :4

各相关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23年度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申报工作的函》(苏教评院函〔2023〕8号)要求,为做好我校2023年本科专业综合评估与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现将评估申报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专业综合评估

根据函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2015年及以前开始招生的7个专业类下的本科专业,其中,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相关专业原则上均须申报。7个专业类具体名称及代码详见表1,我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详见表2。

表1  7个专业类的具体名称及代码

序  号

专业类名称

代  码

1

经济与贸易类

0204

2

中国语言文学类

0501

3

化学类

0703

4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0825

5

公共管理类

1204

6

电子商务类

1208

7

戏剧与影视学类

1303

表2  综合评估参评的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

序  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设置年份

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1

2002

2

汉语言文学

050101

1999

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3

2014

4

环境工程

082502

2001

5

环境科学

082503

2000

6

电子商务

120801

2004

(二)新设专业评估

根据函要求,省属普通高等学校经教育部审批或备案并于2020年开始招生的本科专业均需申报。我校符合上述要求的专业详见表3。

表3  新设专业参评的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

序  号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年份

1

智能制造工程

 080213T

2020

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2

2020

二、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日-7月15日。

三、申报程序

(一)专业自评

请各申报专业认真学习本科专业评估工作实施方案,逐项对照评估标准,积极开展创建工作,严格进行专业自评,认真准备申报材料。

1.本科专业综合评估:6月9日前完成。各专业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教高【2018】11号)(附件1)的要求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试行)(附件2),系统梳理专业目标与要求、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专业特色等,核准专业建设各项数据,同时按照评估框架及上一次专业评估存在问题的持续改进情况,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评,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以下简称自评表)(附件3)和专业状态数据(附件4)。6月9日前,提交自评表电子稿和专业状态数据至教学评估办公室。

2.本科新设专业评估:6月9日前完成。各专业对照《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附件5)的要求及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试行)(附件6),系统梳理专业目标、师资队伍、教学资源、教学过程、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等,核准专业建设各项数据,结合自身实际,开展自评,填写《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附件6)和基本数据状态表(附件7)。6月9日前,提交电子稿自评报告和基本数据状态表至教学评估办公室。

(二)学校审核

6月12日-6月25日。学校组织专家对两种类型评估专业提交的材料进行指导和审核,并将审核意见反馈给各专业。各专业对照专家意见,修改完善评估材料。

(三)材料报送

1.网上材料提交:7月7日前完成。请各专业根据申报类别,登录“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pbpg)和“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系统”(https://pgy.jse.edu.cn/xspg),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申报材料网上提交,包括《自评表》及相关数据状态,申报材料标准式样可从系统“下载中心”栏目下载。登录评估系统各专业用户名和口令另行通知。

2.纸质材料报送:7月10日前完成。《自评表》纸质稿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加盖学校公章,报送至教学评估办公室,由教学评估办公室统一寄送江苏省教育评估院。

四、工作安排

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根据专家材料评审意见确定现场考察专业。现场考察定于10月下旬-11月上旬进行,如有考察专业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严娟,联系电话: 025-85427176。联系地址:教学评估办公室质量科,老图书馆207室。

 

附件:

1.《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苏教高【2018】11号)

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通用指标体系(2021版本-网络版)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综合评估自评表》模板

4.专业综合评估状态数据表V4.0(2019年9月份更新)

5.《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方案(试行)》(苏教高【2016】17号)

6.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建设基本要求(执行)修订稿 (2020年版本)

7.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自评报告(空白表)及基本状态数据表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3年3月9日

 

附件:附件17.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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