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时代教育科研事业发展需要,为适应新时期教育科研管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做好课题评审专家库的更新调整,提高课题评审工作的规范性、公正性,经江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现征集课题评审专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的政治信仰。 2.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具有学科领域较高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在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 3.原则上须具有正高职称。 (1)基础教育领域的专家须具有正高职称或为特级教师。 (2)普通本科高校的专家须为教授(研究员)、博士。 (3)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的专家须为正高、博士。 4.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能够公正、客观、认真、廉洁履行职责。 5.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6.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名额分配 各单位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在满足基本条件的情况下,优中选优,推荐有丰硕科研成果和学术影响力的专家。名额分配如下: (1)普通本科高校推荐30人。有教育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适当增加。 请于11月28日前将专家推荐信息表发送至邮箱gjy@njfu.edu.cn,加盖单位公章后的专家推荐信息表送交至高教所(老图书馆201),联系人:高江勇,联系电话:025—85428253。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22.1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