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和秘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10访问量 :64

各单位:

现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关于推荐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和秘书的通知》,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根据《工程教育认证专家管理办法》及有关文件规定,推荐的专家和秘书人选应满足以下要求:

  1. 专家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治学严谨,作风正派;

  (2)具有工程或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本专业的科学、技术与工程发展,熟悉工程人才培养规律,了解工业界和用人单位对工程技术人才知识、能力与素质需求;

  (3)能坚持全程参与认证工作,并能担负起认证专家的职责,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鼓励优秀中青年专家积极参与工程教育认证工作;

  (4)具有较丰富一线教学、教学管理或工程技术实践工作经历,具有满足认证工作需要的专业背景和学术能力,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具有境外工作背景或是外语熟练的专家优先;

  (5)高校专家一般应为高级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历;行业企业专家一般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或其他相应工程技术职称,具有较丰富的工程技术实践或工程管理经验,在行业内具有一定权威性和影响力;

  (6)自愿参加工程教育认证工作,热心工程教育改革与人才培养,承诺遵守认证工作有关纪律要求。

  2. 秘书要求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客观,严谨细致,作风正派;

  (2)具有工程或相关学科专业背景,熟悉工程人才培养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来自高校的应有2年以上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教务处、评估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工作经历的优先考虑。来自行业企业的,应有2年以上工程实践或工程项目管理经验。

  (3)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良好的书面和口头表达能力。

  (4)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作风优良,能够主动遵守并维护认证工作纪律。

  (5)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认证现场考查工作。

二、鼓励相关专业再通过关于推荐工程教育认证专家和秘书的通知”中的“行业组织或专家组织推荐”、“专家组长推荐”、“专家自荐”的方式参加推荐工作。

三、拟申报高校推荐的申报人请于12月19日前提交反馈信息表。联系人:严娟,办公室老图207室,联系电话:025-85427176,15905146342。

评估办、高教所

2020.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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