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04访问量 :64

各学院(部):

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主要工作是教学检查,第二阶段主要工作是就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第一阶段:校历第11周至第12周(11月9日至11月20日);

第二阶段:校历第13周(11月23日至11月27日)。

二、检查内容

加强教师教学规范和学生课堂纪律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1. 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进度与教学日历、教学内容与教学大纲相符程度等。

2. 实践教学情况:主要检查实习、实验等计划执行情况及效果等。

3. 教师教学规范执行情况:主要检查教学文件(教案、讲稿或PPT课件、教学日历)的完整性和规范性、作业批改、随意调停课等情况。

4. 学生课堂纪律情况:主要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及旷课情况,课堂上吃零食、睡觉、玩手机等现象。

5. 教学材料归案情况:全面检查、整理上学期归档的教学材料。

三、检查要求

以学院(部)自查为主。各学院(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查计划,各学院(部)可采取听课、召开座谈会、观摩等多种形式,全面客观地了解各教学环节,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教研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 教师相互听课。为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要求青年教师每人至少听课一次,并填写《南京林业大学听课记录表》。

2. 教学专题研讨。为促进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和交流,每个学院至少组织一项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教学法研讨、示范课、教学竞赛等。

3. 学生座谈会。为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教学效果,每个学院每个年级至少组织一次学生座谈会,倾听学生意见和建议。

四、落实情况反馈

第一阶段教学检查结束后,各学院(部)要及时把学生座谈反映情况汇总表和学生使用教材汇总表交教学评估办公室。在学院第二阶段工作布置前,教学评估办公室要将学生反映的情况和学生使用教材情况按教学承担单位分类汇总后下发到教学承担学院。

第二阶段,各教学承担学院就第一阶段教学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整改,并将核实整改情况向学生所在学院反馈,根据要求及时撰写期中教学检查小结。

五、材料报送

1. 各学院(部)请于11月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计划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教学评估办公室。

2. 各学院(部)请于11月19日前将《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反映情况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教学评估办公室。

3.各学院(部)请于11月27日(第14周)前将《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反馈表》、《南京林业大学听课记录表》、《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反映情况落实反馈表》和期中教学检查小结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教学评估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芳芳,联系电话:85427612,电子邮箱:465085923@qq.com,联系地址:老图书馆408室。

 

附件

1.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计划表

2.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反映情况汇总表

3.期中教学检查反馈表

4.南京林业大学听课记录表(教师用)

5.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

       

南京林业大学

                                  2020年11月2日

1.期中教学检查安排计划表.doc

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学生座谈反映情况汇总表.xls

3.期中教学检查反馈表.doc

4.南京林业大学听课记录表(教师用).doc

5.教师听课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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