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修订)》(南林评〔2019〕5号)等文件精神,现将第十一届学院(部)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院级教学督导组根据学院(部)专任教师人数确定,教师人数低于60人的学院配备2名院级教学督导,60人以上的学院配备3名院级教学督导,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育部各配备1名院级教学督导,淮安校区配备5名院级教学督导,设组长1名,学院(部)负责在学院(部)内选聘,并颁发聘书。 二、选聘条件 1、教学督导成员由教学效果好、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和退休教师组成。 2、教学督导组换届与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同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聘期内不超过70岁。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认真做好动员、选聘工作,并于2020年9月10日中午12:00前,将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拟聘名单签字盖章后送交教学评估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芹菊,联系电话:85427176,联系地址:老图书馆207室。 南京林业大学 学院(部)教学督导组名单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0年9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