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科学研究院(苏教科院科[2020]11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2018-2019年全省教科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高等学校教育科研机构(以开展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工作为主要任务的教育研究机构,包括高等学校内设的教科院、教育学院、高教研究所室、以及其他承担高教研究或评价任务的相关机构),均可参加先进集体评选。担任教科研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参加先进个人评选。 二、申报评选要求 实行限额申报,我校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不超过一个。 三、申报材料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报送高教研究与评估中心。 1.先进集体相关材料:《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及证明单位实绩的相关佐证材料,与申报表一起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先进个人相关材料:《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著作、论文、课题立项与结题证书、荣誉证书等,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与申报表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上述材料请送至老图201高教所,电子版发至邮箱:lyl@njfu.edu.cn。 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0日。 联系人:刘奕琳 联系电话:15951956445。 附件: 1.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申报通知 2.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3.江苏省教科研工作先进个人申报表 文件下载:http://www.jsies.cn/detail-2786.html 高教所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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