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现将第十届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院两级教学督导组组成 1、校级教学督导组由10人左右组成,设正、副组长各一名,教学评估办公室负责在全校范围内选聘,并颁发聘书。 2、院级教学督导组根据学院(部)教师人数确定,教师人数低于60人的学院配备2名院级教学督导、60人以上的学院配备3名院级教学督导,体育教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各配备1名院级教学督导,淮安校区配备5名院级教学督导,设组长一名,学院(部)负责在学院(部)内选聘,并颁发聘书。 二、教学督导成员选聘条件 1、教学督导成员由教学效果好、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优秀在职和退休教师组成。 2、教学督导组换届与学校处级领导干部换届同步,年龄原则上控制在聘期内不超过70岁。 三、时间安排 1、2018年6月11日前教学评估办公室完成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拟聘名单。 2、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组换届组建工作,认真做好动员、选聘工作,并于2018年6月14日前完成院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拟聘名单并送交教学评估办公室。 南京林业大学院级教学督导组名单
教学评估办公室 二○一八年六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