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六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08访问量 :64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政策研究,提高教育决策科学化水平,现就做好第六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性质

  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课题研究,旨在研究教育改革发展的前瞻性问题以及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教育决策提供充分的、科学的咨询服务。第六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选题指南见附件1。课题研究时限为1年。

  二、申报和立项数额

  实行限额申报。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授予权的高校不超过2个,其他高校1个;各设区市不超过3个,申报单位为市、县(市、区)教育局;其他有关单位1个。如不具备条件,可不申报。

  拟立项30个课题,其中重大课题10个、重点课题20个,省教育厅分别资助10万元/个、5万元/个。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市、县(市、区)教育局公务员不作限制。

  (二)各课题一般由主持人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不超过8人,每人应具有申报课题相关领域的科研背景和一定的研究基础,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有实际贡献。在课题组人员组成上,要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积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避免全部来自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情况。

  (三)同一人以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课题。尚未结题的前五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主持人,不得申报。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入选或申报厅局级以上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评审程序

  (一)各市教育局组织有关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和所辖县(市、区)教育局申报,各高校组织校内人员申报,并填写《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书》(附件2)。

  (二)根据申报数额,各市教育局、各高校和各有关单位择优确定申报课题,填写《第六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附件3),并统一向省教育厅报送申报材料。

  (三)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经公示后确定立项课题名单,并予以公布。

  五、材料报送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7年5月10日上午12:00前将课题申报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各一式3份)报送高教所(三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联系人:刘奕琳,联系电话:025-85427991,邮箱:lyl@njfu..edu.cn


                                  评估办、高教所          

2017年5月7日

 

附件:1.第六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选题指南.doc
          2.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书.doc
          3.第六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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