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关于学生评教工作的若干规定》,即将开展本学期学生评教工作,为做好本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时间 本学期评教工作定于12月16日至12月28日进行。在此期间未开始进行的实践环节(即12月28日之后进行的实践环节),另行安排时间补评。 二、评教对象 全校本科学生,对本学期所有任课教师进行评教。 三、评教组织 1.学校成立由教务处长、评估办主任担任组长的评教工作领导小组,由教学质量科负责组织实施。 2.各学院成立学院评教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和分管学生工作的院党委副书记担任组长,由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务员、班主任、教学信息员担任组员,负责组织实施各学院评教工作。 四、评教方式 学生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jwk.njfu.edu.cn/),以“学生”身份登录,输入自己的学号和密码(即选课密码)以及系统验证码,点击“网上评教”,分别填写和提交“教学评价表”和“问卷调查表”。 五、评教要求 1.各学院要做好评教宣传、组织工作,要确保参评率,教务处将定期公布各学院学生评教参评率情况。 2.评教采用不记名方式对任课教师进行评价,为了获得学生真实的课堂教学情况反馈,不断改进教学和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各学院要引导学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教。 3.学生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评教,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评教的学生将无法在教务网上查询课程成绩。 4.在评教过程中,各班级教学信息员对本学期上课教师姓名及所对应课程进行仔细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科联系(85427176)。 六、教师查询评教结果 评教结束后,教务处对评教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并于下学期初发布本次评教结果。评教结果发布后,教师可凭工号和密码(即录入成绩的工号和密码)登录教务网络管理系统(http://jwk.njfu.edu.cn),以“教师”身份登录查询,先选择“评价轮次”后,点击“检索”按钮,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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