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印发的《省教育评估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新设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评院〔2016〕14号)精神,为了保证评估工作的质量,遴选组建全省新设本科专业评估专家库。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基本资质条件:熟悉高等教育教学或管理,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60岁以下。 二、推荐专家的专业范围:包括全校所有专业(包含新设专业与非新设专业),每个专业推荐专家不超过5名。 三、推荐专家名单报送时间:请各学院根据通知精神遴选本学院有资质的专家,于10月31日前将本学院推荐专家名单汇总表送至教务处、评估办教学质量科(电子版发至jxk@njfu.com.cn)。联系电话:85427176。
教务处、评估办 201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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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推荐专家汇总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