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部门: 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设一、二、三等奖。总数为200项,其中一等奖20项、二等奖60项、三等奖120项。根据申报成果质量,允许各等级奖项有空缺。 二、申报条件 (一)参评成果的要求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首次评审,故对参评成果完成年度不作要求。 2、已获得厅局级(不含省辖市政府)及以上政府部门奖励的成果,原则上不再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 3、同一年度内,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兼报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和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奖。 4、申报参评的成果为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含专著、工具书、古籍整理、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被相关工作部门采纳或得到领导批示的研究报告(含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二)申报人资格 申报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的个人,应当为主持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者,研究成果由2人以上共同完成的,由成果第一完成人申报。成果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成果参加当年评奖。 (三)申报名额 本届成果奖评选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4项。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参评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详细要求请参考附件2): 1.《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一式2份及其电子版。 2.申报成果一式2份。专著类成果需提交专著原件2本(套);论文类成果需提交期刊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各1份;研究报告类成果需同时提交成果摘要和报告全文一式2份。成果若有相关评价、采纳证明或领导批示等,可作为附件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还)。 个人同一专题有较强系统性辑集而成的论文集视同专著;丛书以单本著作独立申报;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整体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本著作出版日期为准。 涉密成果需特别注明并按保密工作相关规定办理。 四、申报程序 1.申报者请按通知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申报表》(A4纸双面打印)和《2016年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推荐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3),报所在学院汇总(党政等其他部门人员申报材料可直接交至高教所)。 2.各相关学院将材料汇总并排序后加盖学院公章于5月4日前将纸质申报材料集中(含《申请表》、《申报项目汇总表》)报送至高教所(老图书馆20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lyl @njfu.edu.cn。 3.高教所组织初评。我所将根据《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附件4)对申报成果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择优4项上报省教育厅。 未尽事宜,请与高教所联系,联系人:刘奕琳,电话:85427991 15951956445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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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江苏省教育研究成果奖评审实施细则.doc 教育研究成果奖相关表格和材料要求.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