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学校职称评聘工作的安排,将开展对今年拟申报高一级职称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方式 考核工作采取学院(部)考核和学校审核两级进行。 二、 学院(部)考核 (一)考核内容 1、课堂教学情况。主要根据院(部)领导听课、校院督导听课以及学生评教等三个方面。 2、教学文档资料完备情况。近三年教案和讲稿、教学日历、课程教学大纲、选用教材、试卷分析、平时学生学习考查记录、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的规范文本、各类教学总结等。 3、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及成效。参加校、院、系组织的各类教学活动、教学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情况,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奖励情况。 (二)考核工作组织 各学院成立以分管教学院长为组长的院级“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不少于7人。 (三)考核方式 学院根据学生评教、校院督导组评价、学院评价给出院教学质量小组考核意见。教学质量考核采用百分制定量计算,学生评教、督导评价、学院评价所占比例分别是4、4、2,学生评教和督导评价近三年的数据采用算术平均分别计分,(各单项指标均分有效数字保留小数点一位,综合项分值按四舍五入取整;督导评价等级换算为:优+96分、优94分、优-91分、良+88分、良85分、良-81分)。 (四)日程安排 1、4月7日前,各学院将申报职称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2、4月15日前,教务处将相关人员的学生评教和督导组听课结果返回各学院。 3、4月22日前,各院组织拟申报职称教师的教学文件和教学文档资料执行情况及成效的现场材料展评。 4、4月26日前,各院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综合学院评价、学生评教、教学督导组评价得分,给出每位被评教师综合得分所对应的综合评价等级(换算标准:优+是96-100分,优是93-95分,优-是90-92分,良+是87-89分,良是84-86分,良-是80-83分)。填写《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用表)》、《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表》和《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评价汇总表》,并将《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表》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科(同时报送电子稿)。 三、学校审核 1、学校成立2016年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成员如下: 组 长: 王 浩 副组长: 闵永军 陈大胜 组 员: 邱正祥 杨 平 张树泉 殷德顺 王石发 高捍东 徐信武 陈凤毛 潘 彪 徐 勇 郑梅生 黄 新 杨加猛 卫 欣 朱正礼 赵 兵 蒋华松 鲍志坤 管雪松 郁舒兰 景 宜 韩宝睿 阮宏华 王亚玲 施建兵 金 晶 刘海龙 秘 书: 郭 娟 2、5月10日前,校教学质量考核工作组审核各学院教师职称评聘教学质量考核工作小组的考核意见,审核通过后,确定考核结果。
南京林业大学
|
附件:教师教学质量评价表(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用表1).doc 学院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结果表.doc 学院教学质量考核小组评价汇总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