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方法创新,充分发挥学校高等教育研究的示范引导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15年度校级高等教育研究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内容和安排 1.本次立项应根据《南京林业大学2015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指南》(见附件一)进行选题,课题名称由研究者自定。 2.本年度课题的研究周期为1-2年(从批准之日起计)。 3.本年度研究课题设重点课题、一般课题、立项经费自筹课题。其中重点课题8项,一般课题和立项课题60余项。 二、申报资格和条件 1.申报者必须是我校在职的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 2.已列入教育部、省教育厅及学校立项的各类课题不再重复申报。 3.凡2014年之前立项且尚未结题的省级课题、校级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南京林业大学2007年本科教改课题,2008年、2009、2011、2014年高等教育研究课题和2012、2013年专项研究课题),目前仍尚未结题鉴定的课题主持人,不能参加本次申报。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申报人填写《南京林业大学高等教育研究立项申报书》(见附件二),一式两份。 2. 单位审核、报送。申报者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盖章,由各学院、部门负责填写汇总表(见附件三),统一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和所有申报材料的电子版报送高等教育研究所。 3. 学校鼓励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学校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组建团队联合申报重点课题,并配套资金支持,真正达到教研结合、以研促教的效果。 4.学校支持和鼓励课题主持人联合校内其它单位进行课题申报,以促进院(部)合作与交流,多出精品。课题主持人申报课题限1项,课题组成员不得参加2项以上课题申报。 四、评审立项程序 1.高等教育研究所组织有关专家对全部申报课题进行评审。 2.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将立项结果在学校网站公示。 3.报学校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结果。 4.学校划拔研究经费,被批准立项的课题主持人按照立项申请书安排实施研究任务。 五、其它事项 1.本年度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15年9月25日,集中受理申请时间为9月23日-9月25日。办公地址:老图书馆202房间;联系人:刘奕琳;联系电话:85427991;电子邮件:lyl@njfu.edu.cn。
二〇一五年七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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