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督导组工作条例》相关规定,我校第八届教学督导组任期已满,经研究,决定开展换届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各教学单位推荐1名专职教学督导员和1名兼职(在职)教学督导员。 二、选聘条件 1、专职教学督导组成员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有丰富的教学或管理经验,热心于教学与管理工作,为人正直公正的资深教授或副教授,同时兼顾学科专业的覆盖面。 2、兼职(在职)教学督导员要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效果好。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部)要高度重视教学督导组换届选聘,认真做好动员、推荐工作,并于2014年2月21日前将《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登记表》一份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科。 附件:南京林业大学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登记表 南京林业大学 二○一四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