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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

材料院、信息院、艺术院、交通院:

根据江苏省学位办关于开展2019年学士学位授权单位申报和授权专业增列审核工作的通知(苏学位办〔2019〕2号)文件精神,我校将开展2015年新办的4个本科专业(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物流工程)学士学位授予权审核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15年新开设的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物联网工程、数字媒体艺术、物流工程等4个专业。

二、审核办法

(一)各专业填写《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

(二)各专业组织专家组对拟授权专业的办学情况进行实地评审,专家组依据《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附件4)进行评审,并将审核结果报省学位委员会。

(三)评审专家组由本学科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组成,原则上每个专业5人。

(四)每个专业实地评审时间为半天,主要程序为:

1、召开评审会议,听取申请专业自评情况汇报,约15分钟;

2、集中评阅有关申报材料,抽检教育教学档案,并就有关问题提问答疑,约45分钟;

3、实地考察专业实验室、图书资料室和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情况等,约20分钟;

4、分别召开教师、管理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代表座谈会,约40分钟;

5、在充分讨论、评议的基础上投票表决,形成评审意见,约30分钟;

6、评审组反馈专业评审意见和建议,约30分钟。

三、结果公布

省学位委员会、省教育厅对学校自行审核情况进行复核后,发文公布审核备案结果。对未按标准和程序进行审核,办学情况不能保证学士学位授权质量的专业,将暂停其学士学位授权;经过整改后,由省学位办组织专家重新进行实地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是否同意授权。

四、其他事宜
  (一)请各相关学院于4月4日前组织实地评审;

(二)4月4日前,请将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附件1)、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和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附件2)、《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附件3)等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PDF版须含单位公章)送至教学质量科(老图书馆207),电子稿发送至123940299@qq.com;联系人:孙芹菊;联系电话:85427176

 

附件: 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

         2.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和实地考察专家组名单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简况表.doc
          2.江苏省学士学位授权专业专家实地评审意见表.doc
          3.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学士学位授权专业汇总表.doc
          4.江苏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专业评审指标体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