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2〕15号,见附件1),现就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审核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教师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2和附件3,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教师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 二、信息填写 1.评估专家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按照《评估专家推荐条件》(附件2),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填写《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4)。 2.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按照《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条件》(附件3),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填写《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表》(附件5)。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表》(附件5)纸质材料签字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评估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616781986@qq.com)。 联系人:严娟,85427176;刘奕琳,85427812。材料报送地址:老图书馆207室。 附件:1.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2〕15号) 2.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3.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条件 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 5.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表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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