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南京林业大学 教学评估办公室 高等教育研究所! 今天是:2024年5月3日 星期五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部门简介联系我们
通知公告 校级发文
通知公告 校级发文
评估
项目管理
成果管理
南林高教信息中国高教学会研究参考
课题高教研究参考资料校内专业认证工程教育认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评估信息 >> 评估
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审核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2〕15号,见附件1),现就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评估审核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各单位推荐的教师应政治立场坚定、作风正派,专业水平高,熟悉本科教育教学工作,愿意承担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任务。具体推荐条件见附件2和附件3,推荐类型包括评估专家、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三类,推荐结构应综合考虑教师来源、学科专业、职称职务、年龄、工作专长(经历)等因素。

二、信息填写

1.评估专家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按照《评估专家推荐条件》(附件2),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填写《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4)。

2.项目管理员和秘书信息填写。请各学院按照《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条件》(附件3),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填写《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表》(附件5)。

三、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2022年11月24日前将《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附件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表》(附件5)纸质材料签字盖公章后报送教学评估办公室(电子版请发送至616781986@qq.com)。

联系人:严娟,85427176;刘奕琳,85427812。材料报送地址:老图书馆207室。

件:1.江苏省教育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做好“十四五”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22〕15号)

2.评估专家推荐条件

3.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条件

4.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专家推荐表

5.本科教育教学评估项目管理员或秘书推荐表

 

 

教学评估办公室

2022年11月17


附件:附件.zip